宿城区实验小学四(6)班 张贻然
那天,中午放学回家,我吃完午饭后就把作业做完了。
这时,爸爸和弟弟都去睡觉了,我觉得没事干就在家里乱走动。走着走着,看见了妈妈的豹纹丝巾,我灵机一动:不如用这丝巾给家里的小狗做一件衣服。心动不如行动,我立刻拿来针线包,一会儿量,一会儿剪,一会儿缝,好不容易才把衣服给做好,真累呀。衣服做好了,我拿在手里仔细欣赏,真漂亮,我迫不及待地给小狗穿上了,哇,穿上新衣服的小狗好神气啊。
正当我非常得意的时候,妈妈从外面回来了。她一进屋,就看见了穿着豹纹衣服的小狗,脸色顿时一沉。我一看,心想:坏了,我没有经过妈妈同意就剪了她的丝巾,她肯定生气了。果然,妈妈冲着我走了过来,一边走还一边说:“张贻然,你怎么可以把这条丝巾给剪了呢。这可是你爸爸当兵时候在宁波给我买的,非常有纪念意义。再说,你明知道这条丝巾是我的,居然问都不问一声,你这是什么行为。”“对不起,妈妈,我错了,以后不会再这样了。”看到妈妈的样子,我赶紧道歉。“你……算了,下不为例。”没想到,妈妈的气来得快,去得也快。
不过,我还是得提醒自己,以后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都不可以擅自动别人的东西。
指导老师:陈慧